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盛华江泰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粪污等固态废料通过委托处置和异位发酵处理系统来进行处理,实现日产日清。污水大部分经生化系统处理后排入污水回用池回用于生产;少部分由异位发酵处理系统做处理,形成固体废物后委托处置。
2.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未按要求安装在线流量计;回用池中部分废水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果园蓄水池,与山涧水混合后用于果园灌溉,与排污登记表要求不符。经监测,回用池废水排放达标。
3.城头镇已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现村村通水。薛田村虽已安装自来水管网,但仍有部分村民取果园旁的山涧水供日常使用,该山涧水非当地水源。
1.鉴于山涧水水质难以保障,城头镇政府引导群众规范用水,日常生活使用自来水。
2.福清生态环境局已对盛华江泰公司擅自将部分生产废水用于灌溉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12月10日,该公司已自行拆除回用尾池流向果园管道,并安装污水流量计。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鲁能三区后白沙湾酒店前修路,路面上铺设几块钢板,车辆经过时噪声巨大,夜间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因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经许可在秀山路白沙湾酒店前路口,进行了埋设交通信号灯管线开挖过街沟槽的施工。由于混凝土养护期需要5天,为了不影响正常交通,11月29日至12月4日,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中心采取以钢板覆盖沟槽的临时措施供来往车辆通行。过往车辆反复碾压,钢板发生移位,导致钢板与路面非间接接触,车辆经过钢板时噪声较大,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夜间休息。
12月4日晚,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中心安排实施工程单位对过街沟槽进行沥青路面修复,已撤离现场钢板,消除噪声污染源。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589号金晖新村9座和10座、5座中间的垃圾分类屋,平时垃圾桶露天放置在垃圾分类屋外无人管理,导致垃圾外溢、恶臭扰民,每天12:00-18:30最为严重,且堵住小区必经之路。该情况已持续5、6年,社区物业白天会清理卫生但未将垃圾放入垃圾分类屋内,多次投诉无果。
鼓山镇金晖新村9座和10座、5座中间的垃圾分类屋未严格落实撤桶工作,非垃圾投放时段仍在垃圾分类屋周边摆放5个垃圾桶。个别小区居民未按规定时段投放及小区保洁员将清理卫生后的垃圾投放至5个垃圾桶内,每日12点至18点垃圾堆积较为严重。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清洗整理垃圾桶,导致垃圾屋周边垃圾堆积,异味扰民。
1.金辉新村9座、10座和5座中间的垃圾分类屋周边堆放的垃圾已清理完毕,垃圾分类屋外垃圾桶已收至垃圾屋内。
2.鼓山镇政府督促物业公司提高垃圾分类自治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屋撤桶工作,不得将垃圾桶置于垃圾屋外。
1.举报件反映的“旧橡胶厂内的3家企业”为福州征远鞋业有限公司的3个车间,主要是做塑胶拖鞋生产、销售。
2.12月4日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炼胶工序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炼胶车间窗户没有密闭,部分炼胶废气通过窗口无组织排放;刷胶车间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刷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直接排放。12月5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做噪声监测,厂界噪声存在超标。
2.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刷胶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噪声超标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于30日内完成刷胶废气处理设施整治,对设备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福州市长乐区:1.航城街道洋屿村朝阳北路200号内的七八栋高楼,为侵占几十亩耕地违建;2.营前镇青洲大桥旁山头被非法采矿几百亩,开山炸石扰民,导致山头、水土流失严重。
1.朝阳北路200号地块为吴航不锈钢公司洋屿厂区的配套宿舍,用地面积共计29.5亩,实际建有4幢高层宿舍楼。该地块于2003年6月13日获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于2012年4月5日获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的建筑功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超审批用地、违建行为。
2.举报件反映的“营前镇清洲大桥旁山头”为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固溶热处理加工项目,合计用地1135.19亩,共涉及4宗地块,均获得合法审批。目前,泰铭公司正在用地红线内进行前期土地平整,涉及的石材依法依规处置。2020年11月23日,泰铭公司经福州市公安局批准对山体开展爆破施工。测震结果在许可的正常区间内,但爆破施工存在一定的震动噪声,对爆破震动敏感的人群会有影响。泰铭公司生态修复主要为边坡治理,已按要求开展各级平台边坡治理工作;该公司厂房项目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局部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属施工期正常范围,已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一定的措施,能够很好的满足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水土保持要求。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营前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泰铭公司优化光面爆破施工工序,减轻爆破时的施工震动。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桂湖片区后垄路18号,碧桂园正荣悦玲珑小区门口规划的环湖路,修建10年仍未完工,影响旁边的环境,雨天产生滑坡、塌方。
1.举报件反映的为碧桂园正荣悦玲珑小区门口规划的环湖路,属于桂湖环路三期工程。该道路由市城乡建总和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建设,于2021年5月开始进场施工,原计划2023年10月底建成通车。因受款项支付等问题影响,2023年9月停工,施工时间约2年多。
2.目前该项目剩余路面及边坡防护工程未全部完工,受台风、大雨等极端天气影响,边坡存在滑坡、塌方的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存在土方和扬尘等环境问题。
1.福州市土发中心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款项付款指标流程审批,待指标下达后督促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福州市城乡建总要求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管理,并督促先行复工建设,做好裸土覆盖绿网、增设喷淋措施等工作。
3.晋安区政府将持续督促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做好边坡监测工作,重视边坡情况。
福州市闽侯县林柄村泉头畜牧养殖,每晚18:00至凌晨6:00臭味扰民,废水排入内河,饮用水源被破坏。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泉头畜牧综合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猪舍设有水帘装置,喷洒药液对猪舍进行除臭、消毒,有机肥车间发酵罐的臭气经管道收集至除臭塔内使用药液喷淋除臭。生产废水经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消纳地灌溉。
2.11月27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设施出口、上下游小溪水体以及周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均未超标。
3.多次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设施出水未见异常,均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但会有部分异味产生。
1.泉头公司调整猪饲料营养成分搭配,采用低氮饲料从源头上减少臭气总量;在日常喂养中添加EM菌剂等有益微生物复合剂,降解臭气。
2.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泉头公司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加强环保及生产设施运维管理,避免异味扰民。
福州市晋安区二化新村三区和岳前雅居小区中间的道路正在施工,中午12:00-14:00打桩机作业噪声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为塔头新区七期片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已完成水稳层施工,近期未进行打桩机作业。目前主要是人行天桥铺设以及绿化带施工,施工挖掘机敲击夯实路面会产生噪声。
2.12月4日至7日午间,多次巡查该工地,均未发现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作业行为。但走访了解,该项目偶尔存在午间施工扰民问题。
1.晋安区有关部门已现场责令该项目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照“静夜守护”噪声专项整治相关规定施工,优化施工工序,减少噪声扰民。
2.晋安区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与监管,如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福州市福清市福和路:1.利嘉中心二期,中午13:00-14:00、晚上22:00-23:00时间段建筑噪声扰民;2.利嘉中心一期10号楼垃圾回收站回收时段不合理,凌晨噪声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利嘉中心二期”为福和路利嘉中心B区,目前进入装修收尾阶段。由于保交楼时间紧,为加快施工进度,存在午间13:00-14:00和夜间22:00-23:00的施工情况。
2.举报件反映的“利嘉中心一期”为利嘉中心A区,10号楼下设有一处垃圾分类屋,生活垃圾清运时间为早上6点和下午4点。
1.福清市住建局责令利嘉中心开发商和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间进行实施工程,上午结束时间不晚于12:00,下午开始时间为14:00,夜间时间不允许超出22:00。利嘉中心开发商和实施工程单位已承诺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施工。
2.音西街道办事处和福嘉社区已协调垃圾清运公司,将利嘉中心A区10号楼的垃圾清运时间调整为早上7点以后,避免影响居民正常作息。12月5日复查,清运时间已改为早晨7-8点间。
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江阴港区进港航道疏浚工程违法倾废,将几百万立方疏浚废泥倾倒在兴化湾,严重破坏木兰溪口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指定的陆地疏浚点被伪造363万立方米吹填测绘数据,且一直拒绝复测。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段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以来,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三次查获项目施工班组单位(“明彪驳1”“安德驳1”)非法倾倒疏浚淤泥行为,均立案处罚。
2.12月1日,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市勘测院对蓝色经济产业园纳泥点进行复测,已于12月8日完成航测,并已开展实地测量复核,最快将于12月15日出具复核结果。因暂未获取本项目疏浚清淤总方量及纳泥点堆放淤泥方量,目前无法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非法倾倒行为,暂无法评估其对渔业生产影响。
1.福州海警局将结合本项目疏浚清淤总方量、纳泥点堆放淤泥方量、3次非法倾倒淤泥量等相关数据,对该项目是否存在别的非法倾倒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强与福清市政府、福州海警局沟通,尽快取得倾倒疏浚物的准确信息,及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渔业生产影响评估。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金阳家园对面,福建正方机械有限公司旁的一家轮胎磨粉厂,无相关手续,臭味扰民。被举报就停产,检查过后又开始生产。
1.举报件反映的“轮胎磨粉厂”为福清市景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是做废旧轮胎粉碎加工,已办理营业执照。
2.12月4日现场检查时,景弘公司正在生产,切割和粉碎轮胎生产工序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产生臭味影响周边环境。
1.镜洋镇政府将景弘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并于12月4日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12月9日前自行整改完毕。
2.12月7日复查,该公司已自行停产,原材料已全部清空,生产车间已被断电。后续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旗山大道小金星幼儿园靠近乌龙江南大道附近,一处无名废品回收站内及旁边的环境脏乱差。
1.小金星幼儿园附近无废品收购站。幼儿园北侧的元峰河对岸围挡内场地曾被擅自作为废品收购点,在南屿镇政府组织的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专项行动中,该废品收购点已于今年5月被取缔,目前该地块内已无废品堆放。
2.南屿镇政府加强旗山大道沿线保洁工作,及时清洗整理沿线生活垃圾,确保沿线居民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下店路劳光村中店58-34(万嘉便利)门口人行道上,每周一至周四16:00-22:00、每周五14:45-22:00期间占道摆摊,影响旁边的环境。建新镇上下店路福建工程学校门口非机动车道及马路边每周一至周四16:00-22:00、每周五15:00-22:00期间占道摆摊,影响周边环境。
1.上下店路劳光村中店58-34,万嘉便利门口存在堆放纸皮箱等杂物占用人行道经营现象,12月4日、5日、7日检查均未发现该店占道摆摊。
2.建新镇上下店路无福建工程学校,周边有一学校为福建工业学校,门前非机动车道及马路边无占道摆摊现象。
1.12月4日,建新镇政府要求万嘉便利店将门口纸皮箱搬回店内,已立即整改。
2.建新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引导,如发现占道经营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防止问题“回潮”。
福州市仓山区淮安新村小区内,公共区域随意堆放、多处墙上张贴“黑广告”、破坏绿化带种菜,影响小区环境。
淮安新村小区内居民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杂物的现象较为普遍。小区每栋楼一层外墙、楼道等地存在外来商家张贴“黑广告”现象。小区内存在居民侵占绿地种菜现象,面积约750平方米。
完成“黑广告”、堆放杂物、侵占绿地菜园清理,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问题“回潮”。
1.12月4日,建新镇政府要求物业对“黑广告”进行清理,目前已基本完成;12月7日,组织清理侵占绿地菜园和堆放杂物,预计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
2.建新镇政府要求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加强管理及巡查,如发现相关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整改,防止问题“回潮”;利用小区业主微信群、公示栏进行宣传引导,共同维护小区宜居环境。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前村村,林某佑用建筑垃圾填海400余米违建纪念碑,林某利使用拆迁垃圾扩大滩涂百余亩,破坏红树林,污染海洋。违建纪念碑前非法围垦数十亩,破坏红树林。
1.举报件反映的“纪念碑”为前村村抗日历史纪念碑,为纪念被日本侵略者屠杀的无辜村民,村委会于2015年在屠杀事件原址建设。纪念碑基座总面积约30平方米,其中利用原海堤12平方米,围填海占用约18平方米,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
2.养殖户林某利于2021年未经审批,在纪念碑南侧海域私自扩大浅堤蓄水养蛏的养殖滩涂,面积25.659亩,未发现使用拆迁垃圾和破坏红树林。
3.养殖户陈某平于2021未经审批,在纪念碑前方私自建设养殖滩涂,面积18.799亩,未发现破坏红树林。
4.前村村委会为方便村民发展渔业生产,利用村民拆房产生的建筑砖块等材料,建设一条长240米的入海通道,在建设过程中造成零星红树林破坏,破坏面积待司法鉴定。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责令林某利、陈某平于12月17日前对新增养殖滩涂进行破堤,基本恢复海域原状;督促前村村委会于12月14日前拆除入海通道,现已基本完成,并对前村村委会破坏红树林行为立案查处。
1.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线均配套建设浊水循环系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多次现场核查,该公司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见生产废水外排;12月5日下午,长乐生态环境局沿公司厂区周边河道巡查,并通过无人机巡查闽江沿岸,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排放痕迹。
2.该公司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亚新污水处理厂处理。
长乐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高楼村,村民陈某俤破坏距其原有住宅50多米处的农田用于建造占地200多平方6层楼房。
2017年7月,应陈某俤与其胞兄申请,古槐镇政府同意其进行旧房改建。而后,陈某俤与其胞兄建成一栋6层楼房,占地307.5平方米(含房屋152.74平方米,埕地154.76平方米),审批100平方米建设用地,超出207.5平方米(建设用地156.61平方米,一般耕地50.39平方米)。2022年12月,古槐镇政府对违规占地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暂缓拆除房屋。
完成房屋后面埕地复耕复种,采用异地补入方式补充该处房屋所占用的一般耕地。
1.11月30日,古槐镇已对房屋后面埕地破除硬化地面并复耕复种(涉及一般耕地16.87平方米)。
2.11月30日,古槐镇采取异地补入方式补充房屋占用一般耕地33.52平方米。目前正在土地平整,申请补录报批手续,预计2024年底完成。
福州市华能福州电厂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毁坏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潭头镇、梅花镇、鹤上镇以及航城街道的生态林和耕地保护区各几百亩,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砍伐树木数万棵,破坏道路三公里。
1.福州市华能福州电厂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共获林地审批323.301亩,施工期间超审批使用林地约10亩,未发现未经审批采伐林木情况。
2.该项目临时占用潭头镇岱西村0.63亩耕地堆放管道设备,未发现毁坏几百亩耕地。
3.施工路段涉及清凉坪到潭头地界的一条长约800米的防火道路,热力管网有两处架空(管道离地面净高4.5米以上),管道施工区域涉及林地及林木均已经审批,未发现破坏道路行为。
1.10月31日,长乐区林业局对实施工程单位超审批使用林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处罚,目前8.4465亩已重新报批使用林地,剩余的2.1亩已完成造林复绿整改。
2.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潭头镇政府督促项目业主清运占用岱西村0.63亩耕地上的管道设备并复耕,现已完成清运并复耕。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禹州融信玺湾A、B区大门正对面,公园绿地被破坏违建多座庙宇。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建议》(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2.盖山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减少点香、烧纸等行为,在开展民俗活动前向盖山镇政府报备。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厚屿村潘洋自然村,曲圭角山湾林地和基本农田30多亩(农田属于村民江某杰)被非法侵占用于违法建设三座砖混结构房屋。
1.2004年11月,村民江某杰与潘洋自然村签订合同,承包举报件提及的“曲圭角山湾”山林,承包后开始种植林木。因生产生活需要,2005-2007年期间,未经批准在承包地内建设3座房屋,占地面积约387平方米。
2.经套合201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地类权属分析,1座房屋所在地类为农村宅基地,2座房屋所在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未侵占农田和林地。
村民江某杰的3座房屋未经审批,但建设年限较早且地处偏远,考虑到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闽侯县将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并逐步加强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改建扩建。
1.举报件反映的“张某其”为潘渡镇陀市村村民。2021年12月,该户向陀市村提出建房申请,申请地块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启用期间为建设用地。2022年3月在村庄规划尚未编制情况下,陀市村研究同意该户新建房屋申请并公示,2022年4月潘渡镇政府研究通过该户建房申请(占地不超过120平方米)。该地块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期间又调整为耕地,该户提出申请时间恰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启用的过渡窗口期。
2.2022年12月该户房屋建成,房屋、施工便道、庭院等占用耕地1.34亩(其中房屋占地180平方米)。
3.鉴于该户建房申请已通过且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条件,潘渡镇政府对该户建房占地不超过120平方米面积的申请予以认可,同时对该户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立案查处。2023年8月,潘渡镇政府拆除房屋超面积部分,对侵占的耕地复耕,补办该户建房手续并完成调整1.34亩耕地规划为可建设用地的项目立项审批。
1.2023年8月,陀市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入库。潘渡镇政府将依托“智慧巡田”APP系统加强农村土地巡查和宣传工作。
2.潘渡镇政府在陀市村加强土地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农村建房审批服务流程宣传、以案释法活动,入户宣传。
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东进路坤达世纪城南侧约270米,融美公司厂房内的木材加工厂,噪声、油漆异味扰民。
举报件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为福清市高山梁丽花家具加工厂,主要是做家具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存在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打磨车间无法密闭,距周边群众仅一墙之隔,易引起噪声扰民。
1.高山镇政府已将该厂列入“散乱污”整治清单予以取缔。12月5日,已对该厂进行断水断电。
2.高山镇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福州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五号线,车厢内长期存在乘客违规手机外放、噪声扰民现象。
12月5日、6日,福州地铁集团车站工作人员开展列车巡视91车次,发现乘客手机声音外放行为214起。确实存在乘客手机外放问题。
1.福州地铁集团通过列车、车站广播、张贴提示标识进行提醒“使用电子设备时请勿外放声音”。
2.福州地铁集团组织“小茉莉”服务队开展车站、列车专项巡查;市道运中心联合福州地铁集团开展“地铁静音日”等活动,对手机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1.营前村营中路91号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福建泰铭码头有限公司、岐头村福建吴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福建吴航钢不锈钢钢铁有限公司,以平整土地名义挖采盗卖花岗岩,破碎成石子出售,破坏当地生态环境;2.航城街道霞洲村洋屿作业区疏港路3号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伪造2016年经信局和商务局备案证明、2010年发改建设立项手续,2017年办理环评时称原有2座70吨电炉现因技改审批105吨电炉,但实际使用120吨,批小建大。偷排废气,轧钢循环水混合机油直排闽江,私自从闽江取水,在线监控未正常运行,晚间关闭。
1.举报件反映的“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福建泰铭码头有限公司”为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筹东作业区泰铭码头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地块无山体,原系闽江河道及国有滩涂地,未发现取石情况。但泰铭公司正在其用地红线内进行前期土地平整,过程中存在开采石材行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020年11月6日,营前街道办事处与泰铭公司签订了泰铭项目多余砂石有偿处置协议,可以破碎成石子出售。现场未发现超用地红线施工、水土流失和非法砍伐林木问题。
2.2015年10月至2019年12月,吴航不锈钢公司在其用地红线内进行土地平整,存在开采石材行为,符合国家规定。12月5日,长乐区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吴航不锈钢公司石料开采和加工石子行为。
3.经查阅吴航钢铁公司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办理环评时使用伪造2016年经信局和商务局备案证明,2010年长乐区发改局无吴航钢铁公司相关项目立项信息。
4.2021年6月11日,长乐区工信局组织对吴航钢铁公司进行竣工验收,认定该公司2座电炉容量为105吨。2023年12月5日长乐区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查,该公司2座电炉容量仍为105吨,未发现“批小建大”情况。
5.吴航钢铁公司废气经配套的设施处理后经排放口高空排放,未发现其他旁通管道。查阅该公司2023年1月份以来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及各季度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
6.吴航钢铁公司轧钢流程产生的废水,经配套的水循环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2023年12月4日至5日,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核查,并通过无人机巡查闽江沿岸,均未发现含油废水排放痕迹。
7.吴航钢铁公司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量611万立方米/年,现场检查取水在线计量设备正常运行。
8.吴航钢铁公司现安装有4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日常维护、校准等工作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运维公司开展。2023年以来,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连续传输,未发现有晚间擅自关闭在线监控和第三方运维公司不正常运维的情况。
长乐区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排污等情况,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福州市仓山区劳光村下店2-27号“炭火烧烤”每晚18:00至次日凌晨2:00营业,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下店2-21号“鱼有范儿大排档”每晚18:00至22:00营业,厨房油烟机噪声扰民。
1.“炭火烧烤”使用2台放置在店外的烧烤油烟净化一体机从事露天烧烤,存在油烟污染情况。
2.“鱼有范儿大排档”厨房风机安装于店铺屋顶,在制作菜品过程产生设备噪声。
福州市永泰县长庆镇梅楼村坑里向蒲铁路长庆段弃渣点,超合约超许可范围非法采矿,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1.举报件反映的为向莆铁路长庆段(梅楼坑里)弃渣点弃渣处理事项。经永泰县政府同意,2022年11月,长庆镇政府公开出让该弃渣点的弃渣,由朱某良竞得,于2023年7月完成合同规定的方量弃渣转运处理。经勘测,总计挖方量为37733.8立方米,未超过合同约定的39152立方米方量。未发现超合约超许可范围非法采矿。
2.该弃渣点已设置挡渣坝,未发现周边有环境污染现象。但是弃渣点处理弃渣造成部分地表,复垦复耕整改工作尚未完成。
长庆镇政府于2024年1月7日前完成弃渣地复垦复耕,并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指导。
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食堂油烟排放口建在居民住宅楼正前方几米处,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1.东升街道食堂所在建筑物未配套排油烟管道,但食堂厨房已按照规范安装排油烟管道并配置油烟净化器,排油烟管道从厨房穿墙出来沿建筑外墙向下敷设,油烟排放口靠近地面,与东盛花园17号楼相距15米左右,会影响到居民生活。
2.2022年之前无东升街道食堂油烟、噪声相关的信访件,2022年至今东升街道食堂油烟、噪声相关的信访件共8件,东升街道均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整改反馈。
1.12月7日,东升街道办事处将油烟管道敷设至建筑楼顶,油烟经净化后向高空排放。12月8日,油烟监测结果达标。
2.东升街道办事处将定期组织清洗、维护油烟进化设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福州市仓山区融侨水乡温泉别墅二期,70幢别墅非法占用公共区域改造私家花园,破坏园区生态。要求恢复被破坏绿化、水渠等。
1.融侨水乡二期共有93幢别墅,根据举报件中提到的绿化、水渠被破坏等线索,经仓山区有关部门现场核查研判,举报件反映的为融侨水乡二期第70幢别墅。
2.该幢别墅于2004年6月交房至业主时,别墅前绿地已存在使用铁栏杆封闭围挡情况。
3.别墅业主于2022年7月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对门前围栏内绿地进行修缮,2023年4月起修缮工作停工至今。修缮造成围栏内部分绿植发生变动、围栏内水池被填埋等情况。
1.12月7日,小区物业公司对该户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一个月内限期自行整改恢复。
2.金山街道办事处、仓山区房管局加强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1.瑟江养殖场养殖花蛤,侵占并改变原排洪河道,原排洪河道旁的排水系统堵塞,导致雨天淹没附近农田;2.白鹤村堤坝被拆除用于建设三福养殖场,导致水量较大时堤坝排洪河道无法及时排水。
1.举报件反映的瑟江村海滩滩涂总面积约841亩,养殖面积约658亩,承包人翁某于2021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竞得该滩涂经营权,用于花蛤育苗。
2.2021年11月,瑟江村通过截弯取直的方式,将原排洪通道向东侧移动,从倒“L”型改造成斜“I”型。2022年9月,瑟江村委托技术机构对排洪影响进行论证并编制分析报告。今年2月7日,福清市水利局组织召开瑟江港排洪影响论证分析报告评审会,2月23日出具审查意见,明确了项目建设基本不影响排洪形势和标准。排洪通道改造后,解决了以往排洪不畅的难题,未出现排水系统堵塞和周边农田被淹的情况。
3.三福养殖场于1991年开始围垦建设,白鹤村堤坝始建于2000年左右,2017年养殖场承包户因养殖方向转变,拆除该堤坝。该堤坝属于该养殖场内的养殖设施隔断坝,基本功能为分隔不同的水产养殖品种,不承担排洪功能,拆除后不会导致堤坝排洪河道无法及时排水。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1.坂东街生活垃圾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排到路面,臭味扰民,雨天尤为严重;2.李坂村内,坂西村往限头村方向1.5公里右边路上倾倒大量河道打捞垃圾,毁林一万平方米,雨天冲刷进李坂村农田,要求恢复所毁林地。
1.坂东镇镇区“四横”(商贸街、乃裳街、湖头街、坂东旧街)均已铺设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污水接驳后流入污水主管网,接入白中镇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坂东街暂未全部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但末端已截污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仍有部分住户未接入污水管网。
2.因坂东镇地形为盆地,梅溪河道与镇区标高落差小,在遭遇强降雨天气时,地下雨污管网排水能力不够,造成内涝、街区积水等现象;部分雨污会溢流到河道。
3.举报件反映的坂西村地块地类性质为园地,面积约3亩。堆放零星建筑渣土、河道淤泥等拟用于平整地块,未发现毁林1万多平方米情况。由于该地块排水设施不完善,在汛期遭遇强降雨时,可能会对附近农田造成影响,并伴随有边坡滑坡风险。
1.闽清县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坂东项目区)于2022年6月动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工,将提升该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2.坂东镇政府继续谋划污水收集治理提升项目,补齐坂东街污水治理短板,并加强对辖区环境卫生巡查,及时疏通管网防止堵塞。
3.12月2日下午,坂西村地块户主开始清理表层建筑渣土,并种植油茶树苗,目前均已完成。12月5日,闽清县坂东镇制定阶段性整改方案,一是在地块坡顶新建排水沟;二是覆土平整土地,喷播狗牙根草籽及种植油茶树苗;三是在外侧边坡坡面设置水土流失防护网,预计12月22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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